水利科学研究院委员会
院属各党支部:
现将《中共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委员会纪念建党95周年暨“创业、创新、创优”活动表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附件:
1.星级党支部推荐表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中共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委员会
2016年6月3日
中共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委员会纪念建党95周年暨“创业、创新、创优”活动表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大力表彰在“三创”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不畏艰险、勇挑重担、敢打硬仗、无私奉献”的龙江水利行业精神,引导和激励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牢记宗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紧紧围绕我院水利建设与发展这个中心,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努力实现我院“单位效益最大化、职工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任务提供强大的组织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院属各党支部和在职党员全部参与先优评比。
星级党支部:推选2个。
优秀共产党员:各党支部推荐2名,共推选10人。
三、推选条件
(一)星级党支部的基本条件。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紧紧围绕省水利厅和我院中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在推动水利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党支部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党支部班子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勤政廉政,善于围绕我院中心工作科学决策、推进落实,体现出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和感召力,党员群众拥护。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好,积极参与“创业、创新、创优”主题实践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巩固“三严三实”活动成果基础上,贯彻落实“两学一做”要求,在提高工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事迹突出,党群干群关系密切,无“四风”问题等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事项。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党章,做到“四讲四有”,始终对党忠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爱党;执行纪律严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服从组织决定;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践行党的宗旨,保持为民本色,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兴水惠民决策部署,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的上去。
四、推选办法
各支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全面客观评价本支部整体建设情况、党员情况,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群众意见,坚持高标准,突出先进性,注重群众认可。各支部要按照推选名额和条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每名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党员评议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比例不得超过50%,从优秀等次党员中按名额推荐表彰人选(院领导不列为表彰人选)。各支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组织活动及活动记录管理情况将作为此次星级党支部推荐评选的主要依据,最终由院党委讨论确定。
推荐的党支部和先优人选名单,将在我院公示1天,对群众反映较大的,应及时进行调整,确保质量。
院纪委将对各支部上报的党支部和个人材料进行审查把关,经讨论通过后,适时进行表彰。
五、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本次表彰活动,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充分调动党员积极性,踊跃参与先优推选活动,在民主评议党员基础上,按时限做好推荐工作。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要严格按条件、程序把关,确保质量。推荐要走群众路线,得到绝大多数群众的拥护。
(三)认真总结,巩固成果。要认真总结本单位的党建工作,以此次表彰活动为契机,大宣扬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感召其他党员、群众共同进步。
(四)把握标准,及时报送。各支部务必于6月7日下班前将推荐表一式两份(A4纸和电子版)及活动记录本交由院办公室315室,主要事迹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联系人:左蓓蓓,联系电话:0451-86663321,电子信箱:zuobeibei@126.com。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厅直各单位应将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院党委将利用留存党费,对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附件1
省水科院“创业、创新、创优”活动
星级党支部推荐表
党支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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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书记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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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 受 表 彰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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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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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省水科院“创业、创新、创优”活动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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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职务 |
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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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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