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创新立院、人才兴院、科技强院、文化美院
———— 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办院方针

水院要闻

首页 > 水院要闻

水院要闻

喜报:省水科院继续确认为全国水利文明单位

作者:步玉双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1日

  3月17日,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了《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复查确认的全国水利文明单位的通报》,省水科院继续确认为“全国水利文明单位”。

  一直以来,院党委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创建文明行业为目标,把推进水科院文明创建的大事牢牢抓在手上,在理想信念教育、核心价值观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开展文明风尚行动、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推动水利业务工作、创建工作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去年11月,在自查的基础上,经省水利厅机关党委审核并报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复查合格,省水科院继续确认为全国水利文明单位。

  在此之后,院党委进一步提出,一定要再接再厉,继续保持好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荣誉。全院职工要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强烈的责任感、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和扎实的工作,积极投身到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来,充分发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坚定不移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齐心协力、真抓实干,推动水科院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