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黑龙江省试点县水权确权推进工作研讨论会在省水科院召开。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法制研究处副处长陈金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环境与经济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曾雪婷、省水利厅水政水资源处调研员杨国立、省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魏邦记、省农田水利管理中心主任吕纯波等5位专家受邀参加会议。司振江副院长主持会议,水资源与水环境研究所李铁男所长及水权确权工作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杨国立调研员介绍了我省水权确权试点工作情况。水权确权工作组对我省水权确权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推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现存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作了汇报。吕纯波主任分别从国家制度体系、我省确权条件、技术理论支撑、管理保障手段等方面,分析了我省水权确权试点工作的特殊性,提出我省水权确权试点工作“宜小不宜大、宜少不宜多”,要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分可分之水、确可确之权”。魏邦记副主任提出要持续跟踪推进五常市、庆安县水权确权试点工作,深入分析解读国家关于水权确权工作的政策规章,明确改革任务,进一步提炼现有水权确权工作成果,将成功典型案例的宝贵经验融入到后续水权确权试点工作之中。陈金木副处长介绍了全国水权确权发展形式、全国水权确权工作进展情况,对比分析了我国南北部水权确权工作的差异,并高度总结东北地区水权确权工作的特殊性,从宏观到微观解读推进水权确权工作的关键所在。并提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水权确权试点工作,小步慢行,实时关注国家相关政策,以需求为导向,逐步推进实施。曾雪婷副主任就水权确权指标体系建立、水权交易需求做出分析,提出水权确权需充分发挥市场与政府的共同作用。
司振江副院长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一是水权确权试点工作要充分考虑我省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对所选定试点的调研、做到分类指导,确保水权确权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要尽快编制《黑龙江省试点县水权确权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积极稳妥地指导试点县开展水权确权工作;三是不断梳理总结水权确权工作的好经验、好作法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通过向我国已有成功案例学习或借助外脑,切实推进全省水权确权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