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创新立院、人才兴院、科技强院、文化美院
———— 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办院方针

水院要闻

首页 > 水院要闻

水院要闻

我院成功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组建会议

作者:颜岩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3日

       6月2日上午,省水科院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组建会议,表决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人选,标志着省水科院第一届理事会正式成立。会议由省水利厅人事处处长李季主持,省委编办二级巡视员高嗣文、省水利厅副厅长韩福君、省科技厅政体处处长汪英华出席会议,省水科院执行理事、外部理事和职工理事成员参加会议。

       依据章程,省水利厅提名高士军同志为省水科院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人选。会议宣读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人选基本情况,经全体理事举手表决,一致同意由高士军同志担任省水科院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高士军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将始终坚持政治引领,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团结班子尽职尽责,紧抓机遇破除障碍,以水利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助力龙江水利全面发展全方位发展。

       韩福君指出,省水科院第一届理事会成立,标志着水科院实行章程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关键一步。他强调,理事会组建后,要建立定期向省水利厅党组报告工作机制,发挥好决策咨询机构和执行监督机构作用,为水科院中长期发展、重大业务活动及其他重大事项等当好参谋,积极为水科院发展献计献策。要以试点改革为契机,大胆试、大胆改,圆满完成改革任务,向省委交上满意答卷。

       高嗣文对省水科院第一届理事会成立表示祝贺,对省水科院围绕试点改革所做的探索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实行章程管理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事业单位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他希望,水科院要充分认识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不负重托,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在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实行章程管理、建立现代事业单位治理机制方面试出特色、试出水平,为全省提供可参考、可复制的“水科院模式”“水科院经验”。通过试点,建立起符合水科院实际和发展趋势的新制度新机制,更好激发内在动力和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水科院高质量发展,在新征程上再创新辉煌。

       理事会组建会议结束后,省水科院随即召开了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院党委书记、院长、首任理事长高士军主持会议。他指出,省委编办、省科技厅和省水利厅对水科院的发展和理事会工作寄予了厚望,水科院要把握机遇、锐意进取,以此为新起点,为推进我省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多做贡献,积极总结梳理改革试点经验,为事业单位实行章程管理改革提供有益借鉴。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