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公务接待。
2、负责承办院长办公会议、院务会议、全院职工大会,做好会议记录,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会议议定事项。
3、负责各类文件收、发工作。
4、负责信息材料报送。
5、负责档案收、发管理。
6、负责信访工作。
7、负责后勤服务。
8、负责安全生产。
9、负责职工食堂日常管理。
10、负责院局域网维护、管理。
11、负责保密工作。
1、负责全院党的建设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落实院党委决议的贯彻执行。
3、负责院党委会议召集、安排,做好会议记录,确定暂办会议议定事项。
4、协助党委书记处理有关事务。
5、负责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文秘等方面的工作。
6、负责工会、共青团、社团、民主党派日常管理。
7、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负责搞好调查研究。
8、负责院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单位创建申报工作。
9、负责机要文件收、发管理。
10、承担院网站、院OA系统建设、维护、管理。
1、负责制定人才发展规划,机构编制管理和机构改革。
2、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干部选任、人事调配、岗位聘用、绩效考核、奖励惩处、职称评聘、专家管理和离退休报批等。
3、负责技能培训、技能鉴定。
4、负责社保、医保、工资福利管理和收入分配改革。
5、负责劳动保障、劳动关系和纪律休假等管理。
6、负责教育培训管理,组织拟订职工教育培训计划。
7、负责人事档案管理、人事统计工作。
8、负责离退休职工日常管理。
9、负责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和能力提升建设工作。
1、负责日常报账工作。
2、负责编制单位经费预、决算。
3、负责固定资产财务管理。
4、负责财务收支活动的分析和总结。
5、负责内部审计。
6、负责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7、负责财务人员知识更新培训。
1、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协助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2、负责开展党章党规、法律法规教育,强化党的纪律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说法。
3、负责开展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对党的组织、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和担当作为等情况,对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和道德操守等情况,以及对“三重一大”事项的报备和实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依规依纪受理党员、群众的信访举报,核实调查违纪、违法案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1、负责科研项目、科技成果、专利等管理。
2、负责论文、论著、奖励、科研统计与上报。
3、负责学术委员会、学会日常事务管理。
4、负责教学试验示范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
5、承担院主办期刊出版、发行。
6、承担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日常管理。
7、负责对外交流、合作及科技外事工作。
8、负责院资质、执业人员资格证书管理。
9、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四技服务合同技术市场登记,编制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报告。
10、负责院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1、承担省水利遥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维。
12、开展相关领域科研课题研究。
农业水利研究所
1、开展相关领域科研课题立项、研究、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
2、承担领域内技术规范、技术标准修制订。
3、负责农田水利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建设。
4、承担省部重点实验室建设、日常管理。
5、承担省灌溉试验中心站职能,负责水利部灌溉总站布置的灌溉站网建设与实验任务,指导全省灌溉试验站网建设、业务开展。
6、为厅水旱灾害防御处、厅农村水利水电处及其他相关行业提供技术支撑服务。
7、承担庆安灌溉试验站日常管理、科学试验、基本建设。
庆安灌溉试验站
1、承担水利部灌溉总站布置的灌溉站网建设与实验任务。
2、开展水稻高效节水灌溉制度、配套综合农艺节水措施的基础性研究和社会公益性科学试验工作。
3、承担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和示范工作。
4、开展水稻新品种繁育研究。
1、开展寒区冻土、冻害防治、施工技术、生态水利、水工新产品与新技术开发、水利工程安全管控与应急处置等相关领域科研课题立项、研究、成果转化与新技术推广。
2、承担领域内技术标准、技术规程修制订。
3、负责自然地理学(冻土学)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建设。
4、为厅建设处提供技术支撑。
5、承担省季节冻土区工程冻土重点实验室日常建设、管理工作。
水土保持研究所
1、开展相关领域科研课题立项、研究、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
2、承担领域内技术规范、技术标准修制订。
3、为省水利厅水保处及其他相关行业提供技术支撑服务。
4、承担水土保持领域技术咨询服务。
5、负责水土保持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建设。
6、承担水保科技示范园日常管理、科学试验、基本建设。
水保科技示范园
1、承担水利水保试验研究工作。
2、协助开展国内外相关科研单位和高校学术交流与协作。
3、水土保持科研基础平台建设与维护。
4、开展科技展示和宣教工作。
5、园区管理及安全。
1、开展水资源管理相关领域科研课题立项、研究、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
2、承担领域内技术标准、技术规程修订。
3、为厅水资源处、省水利综合事业中心及其他相关行业提供技术支撑服务。
4、承担宝清水利试验站日常管理、科学试验、基本建设。
1、开展河湖水环境相关领域科研课题立项、研究、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
2、承担领域内技术标准、技术规程修制。
3、承担水环境实验室日常建设、管理工作。
4、为厅河湖长工作处提供技术支撑及其他相关行业提供技术支撑服务。
1、开展水工材料与岩土工程相关领域科研课题立项、研究、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
2、承担领域内技术标准、技术规程修制。
3、开展水工材料与岩土工程相关的试验检测等领域的理论和实践技术研究。
4、开展水工建筑物病险检测、堤防大坝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健康诊断、地下结构分析、安全监测及评估。
1、开展相关领域科研课题立项、研究、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
2、开展水利工程规划设计。
3、编制行业内相关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流域及区域规划。
4、承担行业发展战略、体制机制与政策研究。
5、承担领域内技术标准、技术规程修制订、技术培训推广。
6、为水利厅规划计划处、运管处提供技术支撑。
7、承担水利工程造价相关文件编制与修订工作。
1、开展相关领域科研课题立项、研究、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
2、承担行业内技术标准、技术规程修制订研究。
3、承担农村饮水安全中心职能。
4、承担省灌排与农村供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及日常管理。
1、开展相关领域科研课题立项、研究、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
2、开展水工建筑物老化病害的检测及安全评估。
3、开展水利工程检测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新标准、新规程研究、制定。
4、承担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职能。
1、承担相关领域科研课题立项、研究、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
2、承担水利工程、航运工程、江河防洪、河道治理、冰凌灾害、农业灌溉等物理模型试验及数值模拟技术服务。
3、承担行业用水定额相关文件编制与修订工作。
4、为省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及其他相关行业提供技术支撑服务。
5、承担水利新技术试验室日常建设、管理工作。
1、承担相关领域科研课题立项、研究、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
2、承担全省监测站(点)运行管理、各监测站(点)监测数据整汇编、日常管理工作,宾县孙家沟小流域典型监测点坡面径流场、小流域控制站监测及区域监测工作。
3、负责省级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上报与管理,支撑全省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工作。
4、负责全省水土保持公报的编制及刊印发行工作。
5、负责省级监测区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
6、负责汇总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及分析评价工作。
7、承担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生产建设项目等监测及应用技术合作、开发、咨询等服务工作。
8、开展全省水土保持数据平台建设与发展。
9、为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1、承担相关领域科研课题立项、研究、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
2、承担水土保持规划编制任务,开展生态和生产建设项目技术合作、开发、咨询等服务工作。
3、负责水土保持技术标准、规程修制订。
4、为水利厅水保处提供技术支撑。
1、承担水利及相关专业领域科研项目基础性研究和社会公益性科学试验工作。
2、承担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和示范工作。
3、承担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
4、协助农业水利研究所完成省灌溉试验中心站日常管理实验任务。
5、承担国家水情教育基地、省节水灌溉技术中试基地、省中小学生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运行及日常管理。
1、开展相关领域科研课题立项、研究、技术推广。
2、承担领域内技术标准、技术规程修制。
3、负责国家监测网络齐齐哈尔卧牛吐风蚀观测场监测及区域监测工作。
4、负责齐齐哈尔监测分站日常管理、基本建设、基础试验、科技示范、科普及资产管理管护。
5、承担专业领域内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6、负责部门人员稳定管理、党建等工作。
1、开展相关领域科研课题立项、研究、技术推广。
2、承担领域内技术标准、技术规程修制。
3、负责国家监测网络黑龙江省克山县粮食沟综合观测场监测及区域监测工作。
4、承担克山监测分站日常管理、基本建设、基础试验、科技示范、科普及资产管理管护。
5、承担专业领域内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6、负责部门人员稳定管理、党建等工作。
1、开展相关领域科研课题立项、研究、技术推广。
2、承担领域内技术标准、技术规程修制。
3、负责国家监测网络牡丹江麻花沟坡面径流场、小流域控制站监测及区域监测工作。
4、承担牡丹江监测分站日常管理、基本建设、基础试验、科技示范、科普及资产管理管护。
5、承担专业领域内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6、负责部门人员稳定管理、党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