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省水利厅组织召开《黑龙江省水土保持公报(2023年)》(以下简称《公报》)审查会议。会议邀请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松辽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省水文水资源中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关专家。
会议听取了编制单位省水科院(省水土保持监测站)关于《公报》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专家一致认为《公报》内容全面,数据详实、准确,同意通过审查。
发布《公报》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的重要基础工作。定期公报全省年度水土流失状况、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等,对于增强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为政府宏观决策和全社会保护利用水土资源提供依据,促进全省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