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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继续被确认为全国文明单位

作者:步玉双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3日

  12月18日,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水利系统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单位的通报》,我院继续被确认为“全国文明单位”。

  一直以来,院党委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创建文明行业为目标,把推进水科院文明创建的大事牢牢抓在手上,在理想信念教育、核心价值观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思想道德建设、单位文化建设、诚信守法、履行社会责任、创建工作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全国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最高荣誉,我院此次继续被确认为全国文明单位,是对省水科院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省水科院将以此为契机,凝心聚力、乘势而上,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坚定不移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齐心协力、真抓实干,推动水科院更好更快发展。